他們在創造歷史,我們也是,只不過是留下臭名。
Yes! We Can! 到了臺灣就變成 Yes! We Die! 什麼都不剩了,成了沒有價值的臺灣人。明明知道是錯的也不敢抗命。明明知道是錯的,也要找個理由來抹白。明明知道是錯的,卻一動也不動。
死了,都死了。
還沒死的,還能走的,快跑吧!
以往在各種世界大賽,看到中國人搶我們的國旗,你會很氣!現在我才了解,當初是的反應是可笑至極!
這大概是最後一篇了,一隻腳已經踏進棺材了,臺灣沒什麼值得寫的了。
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
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
如果臺灣旁有含量豐富的油田
剛剛路過看到〈美新总统将不再说“竭尽所能”助台自卫〉,回想起 2001 年 President Bush 好像真的有講過這段話。而文中所提及的辯論內容我沒認真去找,不過卻找到更好的〈FACTBOX: McCain, Obama policies on major Asia issues〉。內容就是針對雙方陣營對亞洲的重要鳥事的政策方向整理,基本上就是官方語言。有興趣的請自行點來看。
然後我就開始幻想:「如果臺灣旁有含量豐富的油田,而且是臺灣軍方絕對掌控的海域,那會?」而這發生在二十年前,那現在臺灣會是怎樣情況?如果這發生在油價剛剛逼近每桶 100 美元時,美國會不會有何反應?如果這發生在美國時間 2008 年 11 月 5 日(或是選舉結果確定時,而且不用重新計票 :)),下任美國總統會說什麼?
至於中國政府反應當然就不用探討了,再八百年還是什麼中華民族、同樣的血脈那樣的鳥話。那臺灣政府呢?國旗在自己的土地上都擺不出來,還要講什麼?
其實我一直搞不懂大家講的「臺灣獨立」。如果說「臺灣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獨立」,這不是邏輯有問題嗎?中華人民共和國何時統治過臺灣這塊地?若說「臺灣從中華民國中獨立」, 這也很怪。那樣獨立後原本的中華民國就什麼都沒有了,所以我認為相對正確的是「中華民國更改國號為臺灣(或其他的)」。
臺灣和一些鳥國一直這麼鳥,證明紙上寫的看看就好。在今日拳頭大、有利益才是比較重要的事。另外拳頭大的效益大於利益,因為拳頭能夠奪取利益,反之則不然。唉,我們至少還有利益,有些鳥國什麼都沒有,只能靠援助。知足啊!
人不是會說(中文)就是(中國人)或看起來像就是(中國人)。很多自稱(中國人)的人,也不是真正的(中國人),但卻喜歡強迫其他人變成(中國人)。(括弧中的字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家)
這麼說來中國真的是對臺灣比較寬容(只不過有不少巨型衝天炮能夠往我們這邊放),因為我們說中文。看看其他地方的,明明長的就不一樣,中文也說得不流利(搞不好根本不會說),現在卻是中國人。或許我還是應該這麼想:「知足、惜福啊!」
然後我就開始幻想:「如果臺灣旁有含量豐富的油田,而且是臺灣軍方絕對掌控的海域,那會?」而這發生在二十年前,那現在臺灣會是怎樣情況?如果這發生在油價剛剛逼近每桶 100 美元時,美國會不會有何反應?如果這發生在美國時間 2008 年 11 月 5 日(或是選舉結果確定時,而且不用重新計票 :)),下任美國總統會說什麼?
至於中國政府反應當然就不用探討了,再八百年還是什麼中華民族、同樣的血脈那樣的鳥話。那臺灣政府呢?國旗在自己的土地上都擺不出來,還要講什麼?
其實我一直搞不懂大家講的「臺灣獨立」。如果說「臺灣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獨立」,這不是邏輯有問題嗎?中華人民共和國何時統治過臺灣這塊地?若說「臺灣從中華民國中獨立」, 這也很怪。那樣獨立後原本的中華民國就什麼都沒有了,所以我認為相對正確的是「中華民國更改國號為臺灣(或其他的)」。
臺灣和一些鳥國一直這麼鳥,證明紙上寫的看看就好。在今日拳頭大、有利益才是比較重要的事。另外拳頭大的效益大於利益,因為拳頭能夠奪取利益,反之則不然。唉,我們至少還有利益,有些鳥國什麼都沒有,只能靠援助。知足啊!
人不是會說(中文)就是(中國人)或看起來像就是(中國人)。很多自稱(中國人)的人,也不是真正的(中國人),但卻喜歡強迫其他人變成(中國人)。(括弧中的字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家)
這麼說來中國真的是對臺灣比較寬容(只不過有不少巨型衝天炮能夠往我們這邊放),因為我們說中文。看看其他地方的,明明長的就不一樣,中文也說得不流利(搞不好根本不會說),現在卻是中國人。或許我還是應該這麼想:「知足、惜福啊!」
2008年11月1日 星期六
1944-5年臺灣都市美軍軍圖 Formosa (Taiwan) City Plans
無意間在 FriendFeed 看到這個連結,其介紹了 University of Texas Libraries 所典藏的 Formosa (Taiwan) City Plans。內容為各都市含有重要軍事設施的軍事地圖,白話就是:「可以拿來炸的」。
對我來說,很可惜沒有包含到我曾經住過的地方。台北、桃園和新竹我都住過,可是大概是太偏僻了,當時不值得構築工事吧!
而臺灣在日本佔據後,台北就以日語稱作 Taihoku。我在 History of Taipei 才看到這個字,這整套圖也都是以日語讀音註記地名。
不知道是這套圖產生的效益高,還是在日本那兩個原子彈比較厲害。反正 1945 年臺灣就光復了。
對我來說,很可惜沒有包含到我曾經住過的地方。台北、桃園和新竹我都住過,可是大概是太偏僻了,當時不值得構築工事吧!
而臺灣在日本佔據後,台北就以日語稱作 Taihoku。我在 History of Taipei 才看到這個字,這整套圖也都是以日語讀音註記地名。
不知道是這套圖產生的效益高,還是在日本那兩個原子彈比較厲害。反正 1945 年臺灣就光復了。
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
科技便利成就惰性
這是我的藉口從兩年多前,就開始用網路繳帳單。電話費、卡費、健保費等。拜從小教我們儲蓄的那個郵局所賜,讓我的惰性發揮到極致。但我必須說如果我是個每天出門上班的上班族,我可能還是會選擇便利商店繳費。因為那有收據,而且更能體會那種看著錢到別人手上的不捨之情。這意味著我為什麼不辦轉帳代繳,每個月痛一次來提醒自己別花太多。(其實是懶得去辦)
每個月中,我就會拿著我的小綠晶卡和讀卡機。把讀卡機插上那偶而開機的視窗國度(我愛企鵝),那窗口還擺著迷你蘋果。進入郵局網路ATM後選擇「繳費」:
然後就會看到一堆讓你資產減少的選項:
從這裡只要有提供郵局劃撥帳號的繳費單,大概都可以選擇「郵局代收款」繳費。我都是這樣繳我的信用卡卡費。以前是用網路ATM轉帳,自從17元的轉帳費用要自己付時,就改用這個方式。我一張卡每個月只刷88元中華電信費用,如果還幫我付轉帳費,我會說這間銀行真是佛心來的!我另一張卡,明年1月1日起,還要取消刷12次免年費的優惠,只剩刷到一定消費免年費。
我另一個繳費項目就是健保費,不過還好是兩個月才痛一次。但是等國保繳費單來,就是單月痛健保費、雙月痛國保費。真是好樣的!我在想那個空格搞不好就會給國保費用。
不過郵局大概是怕我這種人懶成跟貓一樣,還有個30次未登摺就停止卡片交易。27次,還可以撐到下個月!
Arrrggggh! 我家的貓在抗議了,他說他出門的次數還比我多。嗯!他說的是事實。
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
2008年10月5日 星期日
注意囉!時間改了!
注意囉!時間改了!中毒的時間改了喔!剛剛睡醒,一打開 gmail 信箱,一封莫名其妙的信:
第一時間就覺得這是病毒信,一開始我認為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都是假的,但看了郵件標頭:
看完後卻不這麼認為,Google 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得到兩人都是某某大學非營利事業研究所學生。另外在標頭中的 IP:121.206.106.202 是來自中國福建:
> whois 121.206.106.202而該夾檔:注意囉!.gz是比信件內容還要莫名其妙!
[Querying whois.apnic.net]
[whois.apnic.net]
% [whois.apnic.net node-2]
% Whois data copyright terms http://www.apnic.net/db/dbcopyright.html
inetnum: 121.206.96.0 - 121.206.127.255
netname: LYSDX-LY-FJ
country: CN
descr: LONGYANSHIDIANXINFENGONGSI
descr: fujian Province
admin-c: CA67-AP
tech-c: CA67-AP
status: ASSIGNED NON-PORTABLE
changed: fjnic@fjdcb.fz.fj.cn 20080227
mnt-by: MAINT-CHINANET-FJ
source: APNIC
role: CHINANETFJ IP ADMIN
address: 7,East Street,Fuzhou,Fujian,PRC
country: CN
phone: +86-591-3333169-293
fax-no: +86-591-3371954
e-mail: fjnic@fjdcb.fz.fj.cn
trouble: send spam reports and abuse reports
trouble: to abuse@fjdcb.fz.fj.cn
trouble: Please include detailed information and
trouble: times in UTC
admin-c: FH71-AP
tech-c: FH71-AP
nic-hdl: CA67-AP
mnt-by: MAINT-CHINANET-FJ
changed: fjnic@fjdcb.fz.fj.cn 20020719
source: APNIC
該檔案其實是 RAR 格式,解開後就是個執行檔。如果我在 Windows,收到這種信,我是連下載附件都不敢!當然我也不願意用 WINE 在 Linux 上跑這個檔案。所有我搜尋了網路上有提供掃描的網站這個 Online malware scan 給了我這個結果:
Scanner results | |
Scan taken on 05 Oct 2008 08:08:18 (GMT) | |
A-Squared | Found nothing |
AntiVir | Found TR/Crypt.XPACK.Gen |
ArcaVir | Found nothing |
Avast | Found nothing |
AVG Antivirus | Found nothing |
BitDefender | Found Packer.Malware.NSAnti.1 |
ClamAV | Found nothing |
CPsecure | Found nothing |
Dr.Web | Found nothing |
F-Prot Antivirus | Found W32/Onlinegames.gen (probable variant) |
F-Secure Anti-Virus | Found nothing |
G DATA | Found Packer.Malware.NSAnti.1 |
Ikarus | Found nothing |
Kaspersky Anti-Virus | Found Trojan-GameThief.Win32.Magania.afht |
NOD32 | Found nothing |
Norman Virus Control | Found nothing |
Panda Antivirus | Found nothing |
Sophos Antivirus | Found Troj/Agent-HTK |
VirusBuster | Found nothing |
VBA32 | Found nothing |
這明顯是針對 Windows 的病毒
另外, gmail 並沒有發現該檔案有問題(我突然了解為什麼要用 .gz,gmail 或 Yahoo mail 可能會掃描 .rar,未確認!)。
至於病毒是如何找到我的電子郵件位址,是和近一年前我曾幫某生命線寫資料庫有關,該寄件人和收件人是我在該生命線連絡人的同屆同學(從該系所的學生資料得知)。也寄了信給該寄件人和連絡人,希望他們未受感染。
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
三聚氰胺吃不死標章
我真搞不懂衛生署到底在急什麼?現在看得到我可以相信的數據就是美國的50ppb,但本來不應該在食物出現的物質,為何要容許?
衛生署記者會的發言人在發佈這2.5ppm時,竟然說到有些檢驗單位檢驗精確度有限,所以這列入考量。當下聽到差點砸了電視,從沒聽過可以這樣定標準的。如果別國真的這樣跟進,然後數年後發現這樣有害,我們至少可以說我們只是根據香港的標準。
(這叫作「掩耳盜鈴」還是「裝瘋賣傻」?)
(更新:該發言人是副署長)
該發言人也說到某些材質餐具(我想他指的是「美耐皿樹脂〔Melamine Resin〕」,還蠻普遍的)也會釋放,所以這標準應該是可以的。如果我真的砸電視,這下電視櫃已經希八爛了。(等等!電視已經壞了,怎麼還有機會聽到「餐具」)
就我讀到的,這種餐具不能微波、可能會釋出ppm程度的三聚氰胺。如果是這樣,是不是該考慮禁該材質的餐具,而不是作為食物可添加三聚氰胺的交換條件。
親愛的衛生署官員,不用多到2.5ppm,我願意出錢請你兒子、女兒及寶貝乖孫每天(一個月)喝杯200cc牛奶含50ppb的三聚氰胺,你願意嗎?不過想想,我認為我這樣精神層面會犯了刑法(應該不至於是§271-276,可能是§282),即使你們說「這是合法合格的!」
損失一億會比可能死一個嚴重嗎?
現在來點輕鬆的,為證明本文的安全性,特別製作安全標章以資證明!本文不含三聚氰胺,不是檢不出喔,而是含量就是0!請安心食用。
本來想直接打上「中華民國」,不過想想這樣太直接了,所以就打叉叉。本「三聚氰胺吃不死標章」採「Public Domain」發佈,其中採用三聚氰胺化學結構圖。若要使用,可連結圖片,請別客氣。
另外,繼金車的曼特寧咖啡,我可能也吃了含三鹿奶粉的大潤發麵包。不知道是那家分店?到底有沒有用在製作麵包?
更新:補上一篇「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整理」。另外我一直沒看到FDA的數據,倒是有看到EPA的。
衛生署記者會的發言人在發佈這2.5ppm時,竟然說到有些檢驗單位檢驗精確度有限,所以這列入考量。當下聽到差點砸了電視,從沒聽過可以這樣定標準的。如果別國真的這樣跟進,然後數年後發現這樣有害,我們至少可以說我們只是根據香港的標準。
(這叫作「掩耳盜鈴」還是「裝瘋賣傻」?)
(更新:該發言人是副署長)
該發言人也說到某些材質餐具(我想他指的是「美耐皿樹脂〔Melamine Resin〕」,還蠻普遍的)也會釋放,所以這標準應該是可以的。如果我真的砸電視,這下電視櫃已經希八爛了。(等等!電視已經壞了,怎麼還有機會聽到「餐具」)
就我讀到的,這種餐具不能微波、可能會釋出ppm程度的三聚氰胺。如果是這樣,是不是該考慮禁該材質的餐具,而不是作為食物可添加三聚氰胺的交換條件。
親愛的衛生署官員,不用多到2.5ppm,我願意出錢請你兒子、女兒及寶貝乖孫每天(一個月)喝杯200cc牛奶含50ppb的三聚氰胺,你願意嗎?不過想想,我認為我這樣精神層面會犯了刑法(應該不至於是§271-276,可能是§282),即使你們說「這是合法合格的!」
損失一億會比可能死一個嚴重嗎?
現在來點輕鬆的,為證明本文的安全性,特別製作安全標章以資證明!本文不含三聚氰胺,不是檢不出喔,而是含量就是0!請安心食用。
本來想直接打上「中華民國」,不過想想這樣太直接了,所以就打叉叉。本「三聚氰胺吃不死標章」採「Public Domain」發佈,其中採用三聚氰胺化學結構圖。若要使用,可連結圖片,請別客氣。
另外,繼金車的曼特寧咖啡,我可能也吃了含三鹿奶粉的大潤發麵包。不知道是那家分店?到底有沒有用在製作麵包?
更新:補上一篇「三聚氰胺事件技術名詞整理」。另外我一直沒看到FDA的數據,倒是有看到EPA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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